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处罚数据2001-2025年

01、数据介绍

会计师事务所处罚数据是近年来会计、审计与金融领域实证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会计师事务所处罚数据主要来自两条监管线财政部与证监会,经济论文中的应用方向包括行政处罚对审计质量、审计定价、客户流失等多方面的影响等。

数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处罚数据

数据年份:200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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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数据指标

处罚类型 事件标题 发文日期 监管机构 具体内容 受处罚机构 受处罚人员 处罚原因 处罚决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

03、数据样本

处罚类型事件标题发文日期监管机构具体内容受处罚机构受处罚人员处罚原因处罚决定涉及的上市公司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28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康代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天职国际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2022年4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清环保)在已持有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永之清)70%股权的情况下,以现金255,000,000元向永清环保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刘正军夫妇100%持股)收购江苏永之清30%股权。2022年5月,刘正军夫妇向永清环保出具书面《业绩补偿承诺》,若江苏永之清未来五年经审计的业绩未达到收购评估报告预测数额,则刘正军夫妇以现金方式对业绩差额部分按年度予以补足。江苏永之清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848,745.59元,未达到收购评估报告关于2022年净利润的预测数54,712,153.46元,当年业绩补偿金额48,863,407.87元。2022年12月,永清环保仅将当年实际要补偿的48,863,407.87元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未考虑剩余补偿期(2023—2026年)业绩补偿。江苏永之清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789,066.49元,未达到收购评估报告关于2023年净利润的预测数62,666,276.39元,当年业绩补偿金额68,455,342.88元。2023年6月、9月、12月,永清环保仅将当期实际要补偿的30,949,562.24元、20,778,468.72元,16,727,311.92元,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2023年合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8,455,342.88元,未考虑剩余补偿期(2024—2026年)业绩补偿。上述所列会计核算错误,导致企业2022年少计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量不准,未能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所在执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实质性程序时,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有误,未发现永清环保2022年至2023年,均按当年实际业绩补偿48,863,407.87元、68,455,342.88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未考虑剩余补偿期内业绩补偿的预计完成情况,导致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不恰当。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三款,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康代安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有误,未发现永清环保2022年至2023年,均按当年实际业绩补偿48,863,407.87元、68,455,342.88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未考虑剩余补偿期内业绩补偿的预计完成情况,导致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不恰当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29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刘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天职国际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2022年4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清环保)在已持有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永之清)70%股权的情况下,以现金255,000,000元向永清环保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刘正军夫妇100%持股)收购江苏永之清30%股权。2022年5月,刘正军夫妇向永清环保出具书面《业绩补偿承诺》,若江苏永之清未来五年经审计的业绩未达到收购评估报告预测数额,则刘正军夫妇以现金方式对业绩差额部分按年度予以补足。江苏永之清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848,745.59元,未达到收购评估报告关于2022年净利润的预测数54,712,153.46元,当年业绩补偿金额48,863,407.87元。2022年12月,永清环保仅将当年实际要补偿的48,863,407.87元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未考虑剩余补偿期(2023—2026年)业绩补偿。江苏永之清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789,066.49元,未达到收购评估报告关于2023年净利润的预测数62,666,276.39元,当年业绩补偿金额68,455,342.88元。2023年6月、9月、12月,永清环保仅将当期实际要补偿的30,949,562.24元、20,778,468.72元,16,727,311.92元,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2023年合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8,455,342.88元,未考虑剩余补偿期(2024—2026年)业绩补偿。上述所列会计核算错误,导致企业2022年少计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量不准,未能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所在执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实质性程序时,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有误,未发现永清环保2022年至2023年,均按当年实际业绩补偿48,863,407.87元、68,455,342.88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未考虑剩余补偿期内业绩补偿的预计完成情况,导致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不恰当。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三款,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刘卓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有误,未发现永清环保2022年至2023年,均按当年实际业绩补偿48,863,407.87元、68,455,342.88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未考虑剩余补偿期内业绩补偿的预计完成情况,导致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不恰当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22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谭炜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兴华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对政府补助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顺铁控股)下属公司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称顺广轨道公司)2023年度计提政府补助收益286,469,472.68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实际尚未取得政府补助的相关文件且未收到上述政府补助,不满足政府补助收益确认条件,上述事项导致顺广轨道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顺铁控股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多确认其他收益286,469,472.68元,虚增利润286,469,472.68元。中兴华所对应收运营补亏收入实施了函证程序但未收到回函,仅通过检查记账凭证作为替代测试的审计证据,认可企业确认上述运营补亏收入。中兴华所对政府补助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顺广轨道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于强调事项段说明上述运营补亏收入列账依据存在不确定性,对顺广轨道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对顺铁控股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二、对营业收入审计的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对企业收入确认方法判断错误,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顺铁控股下属公司广东顺博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顺博丰公司)、广东顺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供应链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拥有对商品的实质控制权,属于代理人身份,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顺博丰公司、供应链公司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顺博丰公司2023年多确认收入和成本319,074,641.82元,供应链公司2023年多确认收入和成本310,539,032.57元,顺铁控股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多确认收入和成本610,995,472.67元。中兴华所未对顺博丰公司、供应链公司的收入政策和业务模式进行了解和评价,未能识别顺博丰公司、供应链公司在贸易业务中实质上属于代理人性质身份,收入确认方法判断错误,对顺博丰公司、供应链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以及顺铁控股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均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第(二)项等有关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谭炜杰一、对政府补助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二、对营业收入审计的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对企业收入确认方法判断错误,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15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郑新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25号20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安礼华粤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深圳市明湖晟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明湖晟汇)对未完工产品按预计毛利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就该未完工产品的预计毛利暂时性差异事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33,525,548.93元。2023年相应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并确认收入,但未相应转回以前年度对未完工产品按预计毛利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2023年多计递延所得税资产211,600,017.55元,少计所得税费用211,600,017.55元。安礼华粤所在明湖晟汇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有效识别重大错报。二、明湖晟汇与深圳市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明湖投资)、深圳光明天安云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光明天安云谷一期项目”签订协议约定,除现金补偿外,明湖晟汇给予明湖投资92,927.89平方米的物业安置补偿。2023年安置补偿物业的控制权已转移给明湖投资,明湖晟汇未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少计营业收入2,014,734,025.77元,少计营业成本2,000,468,448.37元,少计当期利润14,265,577.40元,少计存货14,265,576.63元。安礼华粤所在明湖晟汇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物业安置补偿事项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有效识别重大错报。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第五条、第七条等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郑新建安礼华粤所在明湖晟汇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物业安置补偿事项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有效识别重大错报。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12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李金金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78号院首汇广场10号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企业部分子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导致错报北京德皓国际将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遥望科技)子公司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可抵扣亏损21,788.77万元按15%税率审计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268.32万元,以及将子公司浙江游菜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可抵扣亏损15,281.98万元按25%税率审计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820.50万元。上述子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显示未来期间不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期末可抵扣亏损不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导致多计递延所得税资产6,493.48万元,少计所得税费用6,493.48万元。北京德皓国际未根据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分析测算相关子公司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并与期末可抵扣亏损金额进行比对,未对可抵扣亏损是否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相关错报金额超过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二、企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计提不准确,审计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遥望科技对重要联营企业杭州宏臻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宏臻)应收账款2023年末余额55,364.18万元作为单项认定、按65.3%计提坏账准备36,153.03万元;上述应收账款2023年初余额53,487.92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098.94万元,2023年计提坏账准备24,054.09万元。经查,遥望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表披露的杭州宏臻2022年度亏损4,480.21万元,年末净资产466.72万元,业绩同比大幅下降;杭州宏臻2022年度财务报表应补充确认应付遥望科技11,165.85万元补偿款,报表将出现大额亏损且资不抵债;北京德皓国际对杭州宏臻2023年净资产专项审计过程中发现杭州宏臻以前年度报表存在重大不实,需大幅调减2022年末净资产及以前年度利润。上述情况表明杭州宏臻2022年末已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偿债能力不足的事实,遥望科技仍将杭州宏臻的应收账款纳入账龄组合测算坏账的依据不充分。上述事项导致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22,384.72万元,错报金额超过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北京德皓国际未进一步关注遥望科技期初对杭州宏臻偿债能力判断的准确性,未分析复核期初相关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及预计可收回金额测算方法的恰当性,未恰当评价遥望科技应收账款期初坏账准备存在的错报及会计处理合理性。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述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李金金一、企业部分子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导致错报;二、企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计提不准确,审计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11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段奇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78号院首汇广场10号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企业部分子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导致错报北京德皓国际将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遥望科技)子公司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可抵扣亏损21,788.77万元按15%税率审计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268.32万元,以及将子公司浙江游菜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可抵扣亏损15,281.98万元按25%税率审计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820.50万元。上述子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显示未来期间不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期末可抵扣亏损不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导致多计递延所得税资产6,493.48万元,少计所得税费用6,493.48万元。北京德皓国际未根据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分析测算相关子公司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并与期末可抵扣亏损金额进行比对,未对可抵扣亏损是否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相关错报金额超过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二、企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计提不准确,审计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遥望科技对重要联营企业杭州宏臻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宏臻)应收账款2023年末余额55,364.18万元作为单项认定、按65.3%计提坏账准备36,153.03万元;上述应收账款2023年初余额53,487.92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098.94万元,2023年计提坏账准备24,054.09万元。经查,遥望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表披露的杭州宏臻2022年度亏损4,480.21万元,年末净资产466.72万元,业绩同比大幅下降;杭州宏臻2022年度财务报表应补充确认应付遥望科技11,165.85万元补偿款,报表将出现大额亏损且资不抵债;北京德皓国际对杭州宏臻2023年净资产专项审计过程中发现杭州宏臻以前年度报表存在重大不实,需大幅调减2022年末净资产及以前年度利润。上述情况表明杭州宏臻2022年末已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偿债能力不足的事实,遥望科技仍将杭州宏臻的应收账款纳入账龄组合测算坏账的依据不充分。上述事项导致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22,384.72万元,错报金额超过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北京德皓国际未进一步关注遥望科技期初对杭州宏臻偿债能力判断的准确性,未分析复核期初相关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及预计可收回金额测算方法的恰当性,未恰当评价遥望科技应收账款期初坏账准备存在的错报及会计处理合理性。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段奇一、企业部分子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导致错报;二、企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计提不准确,审计未识别相关重大错报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10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林嘉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2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政旦致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深圳大华国际未充分关注盘盈土地使用权的业务实质及与此相关的账务处理错误,虚增2023年度营业外收入5,734万元。惠州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惠州港口投资)2024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理顺集团拥有权益的白寿湾80,206平方米土地资产关系的建议方案,对其中68,098平方米土地权益,按评估价值842元/平方米(价值来源:惠正资评报字〔2023〕第ZP06014号评估报告)在2023年度作为资产盘盈处理,分别确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营业外收入5,734万元,为当年净利润的150%。上述盘盈土地为1990年至2005年的填海造地形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深圳大华国际提供了多份公司有关土地形成来源:2005年土地权属划分,2001年、2002年将其中部分地块抵偿债务,2014年、2022年其中部分地块被政府盘整收储的过程资料。深圳大华国际明确知道上述地块并非2023年形成,错误认可了惠州港口投资将其作为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深圳大华国际未将营业外收入作为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策略和审计总结未见对盘盈土地事项的分析,审计调整的分析判断过程也未获取相关支撑资料,在以上事项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存在职业判断错误。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四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等有关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政旦致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林嘉琳未将营业外收入作为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策略和审计总结未见对盘盈土地事项的分析,审计调整的分析判断过程也未获取相关支撑资料,在以上事项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存在职业判断错误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09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徐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2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政旦致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深圳大华国际未充分关注盘盈土地使用权的业务实质及与此相关的账务处理错误,虚增2023年度营业外收入5,734万元。惠州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惠州港口投资)2024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理顺集团拥有权益的白寿湾80,206平方米土地资产关系的建议方案,对其中68,098平方米土地权益,按评估价值842元/平方米(价值来源:惠正资评报字〔2023〕第ZP06014号评估报告)在2023年度作为资产盘盈处理,分别确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营业外收入5,734万元,为当年净利润的150%。上述盘盈土地为1990年至2005年的填海造地形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深圳大华国际提供了多份公司有关土地形成来源:2005年土地权属划分,2001年、2002年将其中部分地块抵偿债务,2014年、2022年其中部分地块被政府盘整收储的过程资料。深圳大华国际明确知道上述地块并非2023年形成,错误认可了惠州港口投资将其作为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深圳大华国际未将营业外收入作为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策略和审计总结未见对盘盈土地事项的分析,审计调整的分析判断过程也未获取相关支撑资料,在以上事项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存在职业判断错误。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四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等有关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政旦致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徐强未将营业外收入作为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策略和审计总结未见对盘盈土地事项的分析,审计调整的分析判断过程也未获取相关支撑资料,在以上事项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存在职业判断错误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03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齐新敏地址:上海黄浦区徽宁路183号6楼601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永拓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复旦复华)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评估机构对401套高层住宅增值2,782.13万元与55套别墅减值3,647.90万元相抵后的评估结论,将两个资产组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上述行为导致复旦复华2023年度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多计利润总额2,782.13万元,造成2023年度利润总额虚盈实亏,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永拓所未对评估结果和企业的会计判断进行恰当评价,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直接认可企业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七)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齐新敏永拓所未对评估结果和企业的会计判断进行恰当评价,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直接认可企业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5〕102号)2025-05-14财政部当事人:龚雷地址:上海黄浦区徽宁路183号6楼601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4年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永拓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复旦复华)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评估机构对401套高层住宅增值2,782.13万元与55套别墅减值3,647.90万元相抵后的评估结论,将两个资产组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上述行为导致复旦复华2023年度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多计利润总额2,782.13万元,造成2023年度利润总额虚盈实亏,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永拓所未对评估结果和企业的会计判断进行恰当评价,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直接认可企业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七)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你作为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审计责任。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龚雷永拓所未对评估结果和企业的会计判断进行恰当评价,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直接认可企业的会计处理,职业判断错误财政部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哈尔滨信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5-05-14黑龙江省财政厅哈信审字〔2024〕RC1598号审计报告,存在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的问题;哈信审字RC〔2023〕第3240号、哈信审字RC〔2023〕第3241号、哈信审字〔2023〕RC3166号、哈信审字〔2023〕RC3167号审计报告,存在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的问题,情节严重哈尔滨信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财务会计报告违规决定对你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300元、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哈尔滨龙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5-05-14黑龙江省财政厅存在未按照执业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的问题哈尔滨龙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黑龙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5-05-14黑龙江省财政厅存在未按照执业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的问题黑龙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黑龙江慧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5-05-14黑龙江省财政厅存在未按照执业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的问题黑龙江慧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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